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市)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7-01 15:06:57 点击:133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市)申报指南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市)
一、项目来源:湖南省工信厅 http://gxt.hunan.gov.cn/、衡阳市工信局 http://gxj.hengyang.gov.cn/
二、项目类型:
(一)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重点企业项目
重点支持国、省、市确定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重点企业,支持企业满负荷生产,帮助企业恢复和扩大产能,保障防疫物资供应。
(二)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减免租金补助项目
重点支持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国、省、市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2019年为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信息服务、政务代理等服务,积极开展综合性、公益性服务,对创业企业提供低租金厂房,疫情期间为企业减免租金,年服务企业20家以上,服务支出30万元以上。
(三)推动受疫情影响骨干企业复工复产项目
重点支持发展前景良好,但因疫情受到严重影响的骨干企业,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各城(园)区推荐一家具有高成长性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骨干企业申报。
(四)加强疫情期间中小企业服务项目
1、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重点支持在疫情期间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线上公益服务的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包括2019年建成的县市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补助,市级服务平台运营服务补助以及县市区服务平台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
2、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服务补助项目。重点支持入驻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省、市级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优先)。服从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管理并积极开展公共性、公益性或低收益服务,在疫情期间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线上免费公益服务,2019年服务企业30家以上,服务支出30万元以上。
(五)销售收入、税金增长企业
重点支持销售收入、税金增长增幅较大,发展势头良好的中小企业,减轻疫情对其影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1)企业2019年的销售收入增幅在所属城区(园区)排名前两位,且2019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2)企业2019年的入库税金增幅在所属城区(园区)排名前两位,且2019年入库税金在200万元以上。
(六)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项目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引导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重点支持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市种子企业。
1、专业化发展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协作配套,提高专业化发展水平的项目。企业2019年提供协作配套产品的销售额应占全部销售收入30%以上。
2、制造水平提升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新产品或提升产品质量和性价比的技术改造项目。
3、增加就业岗位项目。重点支持产品有市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增加就业岗位的技术改造项目和增加就业岗位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项目完成后,企业新增就业人数须超过现有职工人数的10%以上。
4、提升信息化水平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应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电子科技、人工智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开展办公、财务等管理上云,供应链、电商营销等业务上云的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项目。要求项目在2019年底前建成,运行良好;项目应用实效突出,信息化程度大幅提升。
5、研发能力提升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购置研发设备、软件,改造相关场地及设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新的增长点的项目。要求企业技术人员占企业总人数比例不低于10%,连续2年研发投入不低于企业销售收入1%。
6、专利补助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创造和应用发明专利技术。要求企业近两年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含实用新型)个数3项以上(含),其中至少1项专利已在本企业生产中应用,成果转化效益明显。
7、成长性小微企业发展项目。重点支持成长性小微企业购置设备、仪器、软件或改造场地设施,强化核心业务,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创新水平。
(七)“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
重点支持获得2019年“创客中国”衡阳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企业项目。
(八)市委、市政府要求扶持的项目